详细内容
一、航道的基本概念;
答: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、江河、湖泊、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。
二、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、形状、颜色、灯质、作用距离等;
答:种类:过河标、沿岸标、侧面标、左右通航标、示位标、桥涵标。
(1) 过河标
功能: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
形状:岸标:锥形、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,分别向上、下方航道。
浮标: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,闭合组成。
颜色:左岸:白色 右岸:红色
灯质:左岸:绿色,顿光;或白光,莫尔斯信号“M”(— —)
右岸:红色,顿光;或白光, 莫尔斯信号“D”(—— ·· )
小安全航行距离:岸标:30米 浮标:20米